1.
这个常识是:为什么要做广告?
这个问题好大。
大到我不敢回答,幸好早在大半个世纪之前,就有人帮我们回答过这个问题。
这个人就是霍普斯金,他写过一本书,叫《科学的广告&我的广告生涯》。
“如果不把这本书读个7遍以上,任何人都不能去做广告。”大卫•奥格威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,他说这是他的入行启蒙读本。
不过我相信,如今过了好几年广告,还没读过这本书的大有人在。
一个人想要准确的了解某个领域或者行业,或者是学习他的基本知识,必须从正确的概念开始。干广告也是这样。
2.
为什么要做广告。
希望过上艺术家的生活,还能拿不错的薪水,就来做广告;如果有强烈的表达欲,又没能力去当个作家,就来做广告;当然,在别的行业找不到工作,也来做广告。
所以这个行业从满了混子,干广告的人,写字的人,就是没几个真正的广告人。
广告的唯一目的就是实现销售。不是为了让别人知道你的名字,其出发点不是为了帮助你的其他推销员。……事实上,每一条广告,就应该是一条超级推销员。
霍普斯金在这本书的第二节,就开宗明义的直指要点。
显然,按照这个标准,如今市面上的广告,90%都不能算是广告。他们从其量算是一张配着文字、画面、音效的图文信息而已。
因为无法对销售负责,所以广告人发明了很多概念,来逃避广告本来应该承担的责任。
策略应该就是其中一个。
很多人给我留言,希望我写一遍关于策略文章。我想了很久,无从下笔。
为啥?
因为没办法写。策略是个思维过程,比如写这篇文章,也会涉及个策略过程,无从用一篇简单的文章去表述。而市面上大部分分析策略的文章,或者带着策略标题的文章,大多也就是梳理了一遍广告创意的工作流程而已,还算不上对策略这个概念本身有深入的剖析。
但是当你的广告没什么用,创意很烂的时候,策略这个东西,拿去忽悠人还是很不错的。
3.
事实上,好的广告,不需要策略。
20%的消费者洞察+80%创意表现,就可能创作出一个好广告。而这个过程,就是策略。
成功的推销员几乎都不是出众的演说家,他们并没有什么口才。他们只是些朴实、诚恳的人,了解自己的顾客和产品。
作为一个广告人,知道这些就足够了。
4.
没有人喜欢看广告。
这一句蠢话,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竟然成了广告人的黄金法则。
既然没有人喜欢看广告,你日日夜夜加班,甲方每年投入在广告上的钱数以亿计,都是弄着玩的吗。
想象一下,每天早上9点,你一边往嘴里塞着楼下买的包子,一边打开新闻浏览器的时候。
每一个新闻你都点进去看了吗?
没有。没有人会读一整份报纸,他们只会挑他们感兴趣的标题点进去看里面的具体内容。
做广告的逻辑同样如此。
试想一下,一个被痔疮折磨得坐立难安的男人,看到一条保证能治好痔疮的广告,会是一种怎样的感激之情。
没有人喜欢看他需求之外的广告。
所以你做的一条广告,所有回报就在于能否吸引需要它的那部分读者。
上面这条,就是创意的定义。
5.
从现在开始,忘记娱乐吧。
没有人会为了娱乐去读广告,不管这广告是长,还是短,以及是不是一条搞笑的段子。
所有技术炫酷的H5、感人至深的短片、新奇的装置艺术,如果不能实现销售的目的,最终不过成为业内人士羡慕、装逼、以及加班时的谈资而已。
广告不是写来取乐的。
广告人也不是一个演员,而是推销员。你需要的是销售,不是掌声。
6.
每次重温这些经典,我无不汗颜。
因为很多时候,连这些最基本的概念都还搞清楚,居然还能捧着那些获奖的飞机稿沾沾自喜。
然后说:你看,我多牛逼。
或许,当我们什么时候不再把广告,做成业内人士的自娱自乐和营销大号的跟风了,我们离好广告就不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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